我們先節錄幾段南宋歷史:

1142年1月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了岳飛父子。宋高宗與金國簽訂《紹興和議》,以向金國納貢稱臣為代價,換回了東南半壁江山的統治權。

在1164年12月,張浚北伐失敗後,簽訂《隆興和議》(又名《乾道和議》),把原本向金稱臣改為叔姪關係,金為叔,宋為侄,金改詔表為國書,歲貢改為歲幣,減少貢獻,割讓秦州商州,維持疆界。絹貢獻由二十五萬減至二十萬,歲幣減至二十萬銀兩。

在1206年,韓侂胄北伐,後來被金擊退。在1208年,簽訂《嘉定和議》。兩國改為伯侄關係,宋由貢獻歲幣及絹由二十萬增至三十萬,宋賠償三百萬軍費。金放棄佔領的大散關濠州,獻上韓侂胄首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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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情節上,南韓並沒有殺忠臣以求和,但是我們卻可以看出其中有不少相似之處,1.若不是美國撐腰,南韓對北韓不只是南宋程度,可能比五代時期的兒皇帝還不如。2.金佔據北方,宋朝改稱南宋,韓國北方被馬克斯主義佔領,原韓國稱南韓。3.在納貢不足時,便有戰端,如目前北韓炮擊,意思就是要糖吃。4.政府與人民偏安心態瀰漫。

  但是還是有不同之處,武力薄弱的南宋,仍時有猛將拒敵,而南韓對北韓武力侵犯,打沉南韓軍艦時,看到了嗎?號稱民族性強悍的南韓人,也已經展開其所謂的強烈反擊,其方法是焚燒北韓旗幟,依我之見做些紙人用茅山之術下咒應該會更有效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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